隨著全流通時代的到來,內幕交易層出不窮?;诖?,如何強化投資者自我防范的意識及手段,切實保護其合法權益,成為證券立法者、市場監管者面臨的一項難題,也是投資者教育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那么,作為普通投資者要如何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掌握獲取證券信息的正確渠道,有效獲取證券信息
證券交易本身具有投機性,因此,證券投資在一定程度上考驗投資者對證券信息的靈敏程度。對證券投資者而言,首先應掌握獲取證券信息的正確渠道,提升獲取證券信息的能力。根據法律規定,投資者獲取證券信息的渠道主要有以下幾種:
第一,查閱上市公司發布的信息。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2007年1月30日,證監會令第40號)規定,上市公司應定期披露年度報告、中期報告和季度報告,此為定期報告。此外,如果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的,上市公司應當立即披露,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影響,此為臨時報告。上述報告,投資者可以在上市公司住所或網站、證券交易所網站或者證券會指定的其他媒體(包括報刊和網站)查詢。
第二,參加上市公司的股東大會。根據《公司法》規定,作為上市公司的股東,投資者可以通過參加股東大會了解所投資公司的基本情況。為掌握所持股的上市公司運行及經營信息,投資者還可以查閱、復制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董事會會議決議、監事會會議決議和財務會計報告。
第三,向上市公司的投資者關系管理部門進行相關咨詢。
第四,通過證券公司客戶端軟件了解其所發布的上市公司相關信息。
此外,通過瀏覽相關行業協會網站或查詢行業協會發布的行業發展情況及行業內企業發展狀況的報告,投資者也可獲知相關信息。還有,其他公共媒體的報道也不失為投資者獲取證券信息的一種途徑,但只可作為投資者的參考,證券相關信息仍應以法定信息披露渠道披露的信息為準。